原标题:过滤自来水灌装“纯净水”以假充真 上海三中院对一无证运营者判处刑罚
中新上海网7月25日电 自来水经简略过滤后灌装入收回来的水桶,用吹风机塑封,再贴上其他品牌饮用水商标出售……这样的“纯净水”,你敢不敢喝?
近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一同出产、出售伪劣产品罪案,陈某、王某在无证运营的情况下,私自出产、出售桶装水出售给多家健身沙龙,别离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分金10万元,以及拘役3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分金3万元。
陈某、王某系一对来自云南昆明的“沪漂”夫妻,来沪后陈某找到一份送水的作业,靠此养家糊口。2013年1月,陈某结识了一位送水的同行张某,对方称其手上有一套设备转让,品牌和质量均没问题。陈某遂付出7万余元接受了张某转让的饮用水过滤、灌装等设备,以及向几家健身沙龙供给桶装饮用水的途径,租借了长宁区淞虹路某加工厂房建立上海馥鋆交易有限公司并任法定代表人。2013年1月至2015年7月,两年半的时间内,在没有出产、卫生答应证,也没有通过任何相关组织检测的情况下,使用转让来的设备以及出售途径,将自来水通过简略过滤,灌装入收回的水桶,贴上“碧康”品牌饮用水商标,用吹风机进行塑封,依照该品牌饮用水的正常市场价格,每桶7到9元的价格出售给上海多家健身沙龙,出售金额达15万余元。
庭审中,在检察机关的讯问下,陈某率直自己的公司没有出产、卫生答应证,“桶是收回来的碧康饮用水的桶,封条是假的,是假造的。”“首要是我在灌水,妻子带孩子,有空的时分就偶然帮我用吹风机进行塑封。”陈某还告知,每天大约灌20—30桶水,一起这两年中还通过合理途径从厂家进真水掺在一同出售。
陈某辩称,自己的过滤设备每两三个月清洗一次,滤芯则每周替换。“自己也检测过,水的质量没问题。”但其称没有通过相关部分或专业组织的安全和质量检测。
法院经审理查明,上诉人陈某、王某在出产、出售桶装水的过程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出售金额达15万余元,其行为均已构成出产、出售伪劣产品罪,依法应予惩办。在共同违法中,陈某起首要效果,系主犯,应依照其所参加的悉数违法处分;王某起非有必要效果,系从犯,应当从轻处分。陈某、王某到案后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能够从轻处分。鉴于本案的违法事实、数额、情节,法院终究以出产、出售伪劣产品罪作出上述判定。
【法官说案】水是生命之源,饮用水更是与人们的日子和健康密切相关。我国对饮用水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而出产瓶装或桶装饮用水有必要获得出产答应证,对出产场所、出产设备、出产工艺都要契合相应的条件和要求。也就是说,为了保证居民饮用水的安全,瓶装或桶装饮用水的出产是一个有必要通过答应才干进入的职业。本案中,陈某、王某配偶没有获得出产答应,也没有进行定时检测,其出产、出售桶装水的行为对公众生命健康安全形成潜在风险,应当予以惩办。(完)回来搜狐,检查更多